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重点专业建设
音乐表演专业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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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音乐表演专业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代码:550201

二、入学要求

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三、修业年限

三年为主可以根据学生灵活学习需求合理、弹性安排学习时间。

四、职业面向

专业职业岗位

所属专业大类

(代码)

所属专业类

(代码)

对应行业

(代码)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主要岗位群或技术领域

文化艺术大类(55)

表演艺术类(5502)

文化艺术业

88)

教育(83)

歌唱演员

2-09-02-07

民族乐器演奏员

2-09-02-09)

外国乐器演奏员

2-09-02-10)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人员(4-13-01)

其它教学人员

2-08-99)

歌唱演员、乐器

演奏员、群众文

化指导员、文化

艺术培训人员

表1 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就业职业面向领域及主要工作岗位群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和音乐表演的特点,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基层音乐表演工作一线岗位需要的,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从事基层音乐方向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并具有相关技能和基本能力,使毕业生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实践能力更加突出,同时还具有根据实践继续学习的能力,面向音乐表演艺术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市场需要,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素质,掌握音乐学科和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等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领域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由素质、知识、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组成。

1、素质目标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深厚的爱国情感、国家认同感、中华民族自豪感;崇尚宪法、遵守法律、遵规守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质量意识、绿色环保意识、安全意识、信息素养、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和协作,与社会、自然和谐共处;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具有较强的政策、形势分析能力和现象、事态的洞察能力;具有一定的听音编写能力,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

系统的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的音乐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综合实践能力和音乐分析能力。具有对音乐学数据进行搜集、整理以及研究、写作、讲授和评论的初步能力

具有比较宽厚的文化修养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计算机达到规定的等级,能够运用计算机收集、分析和处理信息,具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操作能力。

了解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2、知识目标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养规格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基本原理。

2)熟悉、了解中、西方音乐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学科前沿。

3)了解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风格流派及其代表作品。

4)掌握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作品分析与歌曲写作等音乐艺术的理论知识。

5)掌握并能熟练演唱(奏)各流派、风格、时期的音乐艺术作品。

6)熟悉、了解相关的姊妹艺术,具有宽阔的专业知识面。

 3、能力目标

 包括基础能力和专业技术技能等的培养规格要求。

1)具有演唱(奏)相关音乐艺术作品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舞台表演能力。

3)具有辨析各流派、风格、时期的音乐艺术作品的能力。

4)具有把专业的理论知识熟练运用于艺术实践当中的能力。

5)具有敏锐的专业视角扑捉创作剧目、艺术作品的能力。

6)具有把创作的剧目、艺术作品投入市场并进行市场运作的能力。

音乐基础理论能力:

写作能力、乐理能力、听音能力、辨别音准能力、演唱能力;弹奏能力。

专业能力:

1.音乐理论知识及音乐文化发展脉络与代表作品分析、了解。

2.良好的乐感、节奏、音准与艺术修养。

1)婚庆公司歌手能力;

2)独立完成作品歌唱的能力;

3)文艺作品演播能力;

4)专业录制歌曲的能力;

5)分辨民美通歌曲的能力;

6)分析歌曲唱法的能力;

、课程设置及要求

课程设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

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明确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公共外语、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二)专业(技能)课程

1.专业基础课程

包括基础和声、中国音乐简史、外国音乐简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欣赏、艺术概论等。

2.专业核心课

包括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唱、合奏、钢琴伴奏、基本乐科等

3.专业拓展课

包括合唱合奏指挥、钢琴伴奏(非主修钢琴)、曲式分析、歌曲写作、电脑音乐制作基础、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音乐教学法、表演基础、形体、语音、电脑制谱、文艺活动策划与指导、节目主持、化妆与造型、心理学、教育学,可增设地方特色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可以依据区域文化事业、产业结构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