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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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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通知》(黑教督函〔2023152号)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相关学习工作。

一、学院高度重视 加强《条例》学习

学院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学习领导小组,由教学院长亲自领先主持,教务处督导部门配合,采取法规解读、专题讲座、研讨交楼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了解督导政策法规,优化督导方法,进一步增强督学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落实保障。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督学队伍提供人员保障。

二、采取具体措施 积极抓好落实

1、精心打造督学队伍。学院不断完善责任督学聘任制度,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原则,把熟悉教育教学、富有管理经验和具有教育情怀的行家里手吸收进督学队伍。

2、问题导向坚持行动跟进。对标督导条例,自省存在的不足,系统梳理、深入研究工作措施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主动担当,积极进取抓落实,形成务实有效的工作方式。

3开展经验交流和示范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示范工作是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方案的具体实践方式之一。我校各部门、各分院教研室教师在学习该《条例》后利用有效时间进行相互交流,沟通学习经验。

4、努力推进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方案有效实施的长效保障。学院通过制定督导工作计划、业务培训计划、业务执行标准和自查整改标准等,建立健全督导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推动督导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推进工作思考 深入落实《条列》

学院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学院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职责年度评价机制,压实教育职责,落实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加强评估监测,推动教育评价模式改革。同时学校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宣传学习实施领导小组,全面配合《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和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