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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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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单位《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开学第一周线上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线上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上教学要求
1.教师应采取直播教学方式,可利用腾讯会议、钉钉等授课形式开展直播教学;
2.暂停原计划在第一周进行的实践教学;
3.教师务必于开课前将教学PPT、教材及相关材料图片、习题、教学音频等教学资料上传至相关网络平台(群),供学生预习使用;
4.要求教师开启摄像头直播授课。
二、线上教学管理
1.各教学单位需建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线上教学工作,积极为任课教师解决疑难问题,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
2.教务处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后端,对线上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在线时长、课件准备情况、线上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线上学习情况;
3.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及计算,以线上教学平台上可查阅的数据为依据。
三、其他
1.因教师个人原因或授课环境等无法实施线上教学的,需履行停课手续报教务处备案,待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补课;
2.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兼职教师的通知工作;
3.学校将于近期组织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