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章程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工会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校民办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上级工会指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工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发展大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及全体工会会员。
第二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 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教育培训、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第六条 建设职能: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岗位练兵、教学竞赛、评优评先活动,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
第七条 参与职能: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条 教育职能: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开展职业道德、法治教育、文体美育活动,提升教职工综合素养。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凡学校在职在岗、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教职工,自愿申请、承认工会章程,均可加入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享有工会服务、帮扶慰问、文体活动、权益保障等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会重点工作。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学校行政拨缴经费、上级工会补助、合法创收及其他收入,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十四条 工会资产归工会集体所有,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盘点,严防流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细化落实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工作要求,规范学校工会日常运行、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维权服务等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第二章 工作职责细化
第三条 工会负责统筹开展民主管理、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文体活动、师德建设、评优表彰、经费管理、阵地运维、档案管理等常态化工作。
第四条 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各类报表及专项材料。
第五条 牵头落实教代会、校务公开监督、劳动争议调解、集体协商等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第三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六条 建立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度有落实、年终有总结的闭环工作机制。
第七条 健全工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时代学校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民办办学特点,现就加强学校工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建引领工建,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政治方向,聚焦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素质提升、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健全工会组织体系
配齐配强工会干部,规范工会换届选举,健全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分工会组织架构,确保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履职规范。
三、强化民主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
四、夯实维权服务保障
常态化开展劳资沟通、困难帮扶、节日慰问、健康关爱、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切实解决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
五、规范经费阵地建设
足额保障工会经费拨缴、规范经费使用与审查管理,建好管好教职工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文体、竞赛、培训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与考核
健全工会干部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工会工作提质增效。
七、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委、工会共同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
总体工作计划与年度总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年度工作谋划、过程推进、总结复盘,实现工作闭环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年末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学校中心工作、教职工需求,制定下一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
第三条 建立季度工作调度、月度工作落实机制,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查摆问题、整改提升。
第四条 每年年末全面总结年度工会工作,梳理亮点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上级工会、报备学校党委。
第五条 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材料统一归档留存,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迎检审计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