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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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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章程

2023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工会工作,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校民办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工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上级工会指导下,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工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发展大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及全体工会会员。

第二章 基本职责

第五条 维护职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教育培训、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第六条 建设职能: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岗位练兵、教学竞赛、评优评先活动,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

第七条 参与职能: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八条 教育职能: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开展职业道德、法治教育、文体美育活动,提升教职工综合素养。

第三章 会员管理

第九条 凡学校在职在岗、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教职工,自愿申请、承认工会章程,均可加入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享有工会服务、帮扶慰问、文体活动、权益保障等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 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分工会、工会小组。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会重点工作。

第五章 经费与资产

第十三条 工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学校行政拨缴经费、上级工会补助、合法创收及其他收入,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十四条 工会资产归工会集体所有,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盘点,严防流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细化落实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工作要求,规范学校工会日常运行、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维权服务等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依法依规、务实高效的工作原则,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第二章 工作职责细化

第三条 工会负责统筹开展民主管理、权益维护、困难帮扶、文体活动、师德建设、评优表彰、经费管理、阵地运维、档案管理等常态化工作。

第四条 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各类报表及专项材料。

第五条 牵头落实教代会、校务公开监督、劳动争议调解、集体协商等重点工作,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第三章 工作运行机制

第六条 建立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度有落实、年终有总结的闭环工作机制。

第七条 健全工会委员分工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考核评议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时代学校工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群团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民办办学特点,现就加强学校工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建引领工建,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政治方向,聚焦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素质提升、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健全工会组织体系

配齐配强工会干部,规范工会换届选举,健全工会委员会、经审会、女工委、分工会组织架构,确保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履职规范。

三、强化民主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教职工诉求渠道。

四、夯实维权服务保障

常态化开展劳资沟通、困难帮扶、节日慰问、健康关爱、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切实解决教职工急难愁盼问题。

五、规范经费阵地建设

足额保障工会经费拨缴、规范经费使用与审查管理,建好管好教职工活动阵地,常态化开展文体、竞赛、培训活动。

六、加强队伍建设与考核

健全工会干部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将工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推动工会工作提质增效。

七、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委、工会共同负责解释。

 

      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工会工作

总体工作计划与年度总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会年度工作谋划、过程推进、总结复盘,实现工作闭环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年年末根据上级工会部署、学校中心工作、教职工需求,制定下一年度工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

第三条 建立季度工作调度、月度工作落实机制,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查摆问题、整改提升。

第四条 每年年末全面总结年度工会工作,梳理亮点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上级工会、报备学校党委。

第五条 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材料统一归档留存,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迎检审计重要依据。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